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余晶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来源:江北区卫生计生局 作者: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7-09-07 点击次数:
各医疗卫生单位、局机关各科室:
经局党委研究,决定:
余晶波同志任宁波市第九医院院长,聘期三年;
刘海容同志任宁波市第九医院财务总监,聘期二年;
史定妹同志任宁波市第九医院副院长,聘期二年;
杨杰同志任宁波市第九医院院长助理。
免去:
励丽同志的宁波市第九医院院长助理职务;
沈良龙同志的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祥星医院)副主任(副院长)职务;
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。
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7年9月7日